俞朗吃的很快,这家茶餐厅的味道不错,但何知秋不准备把这里当做一个能一直吃的餐厅。
总之就是下一家。
聂斯安给他发了一家西餐厅,就在这里附近,明天晚上来这里吃。
两人用完餐之后,直接去了奶茶店开始兼职,明天晚上他和俞朗说了有事,如果忙的话给他找个帮手。
俞朗摇摇头,他和店长两个人虽然不太够,但帮手什么的还是没有必要吧……?
何知秋失笑:“太忙了两个人顾不过来的,明天让店长找个人顶一天吧。”
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奶茶店,何知秋突然发现好像人有点……多?
奶茶店排着长队,何知秋走进去,店长和另外两个姑娘忙的热火朝天的,见到何知秋来了,如蒙大赦:“快来帮忙!真的来不及了!”
“什么?怎么人这么多啊?”俞朗从人群中挤进来,一颗脑袋冒着疑惑。
“今天附近商场好像有明星吧,刚刚来我们店里买了杯奶茶,一群粉丝说要来打卡同款呢。”店长嘴上说着话,脚步没停。
何知秋认命开始忙碌,人潮一直到很晚的时候才散去,不得不感叹明星的号召力,今天的桃子汽水已经卖空了,恐怖至极的销售量,这一天的强度让今天的钱拿的非常值得。
俞朗看一天赚了两千三,有点怔愣。
因为以前两千三是他在小餐馆打工一个月的工资。
“哥,我后天去给我奶奶缴清医药费,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俞朗攥着手机,看向面容疲惫的何知秋。
何知秋耷拉着眼皮,今天换班换的勤,没有任何歇息的机会,很累,也很满足,每一位粉丝来点单的时候语气都无比狂热。
明星果然是带动一片区域经济消费上涨的有利手段。
他做奶茶做的手都酸了。
点单的小票得开了有三千张,他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劳累感,很新奇的体验,就是有点太累了。
结束之后,两人去附近一家小笼包铺子买了点小笼包吃。
何知秋慢慢吃着,小口小口把汤包里的汁水吸出来,有点烫。
俞朗很饿了,吃的很快,几乎是一口一个。
何知秋拍拍他的背:“慢点吃,别噎到了。”
俞朗刚一点头,嘴里的小笼包飞溅出来的汁水立刻让他张嘴呼气。
被烫的呲牙咧嘴的,但两人对视一眼又笑开了。
俞朗品尝到了一点邻居家小夫妻的幸福。
那一对夫妻开餐馆的,有时候能在楼下小摊贩那里看见他们两个人边吃炒面边被烫的不亦乐乎。
他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被烫到还能笑的这么开心。
现在他明白了,忙碌一天后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吃滚烫的东西,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吃完之后,俞朗把何知秋送回家,一头黑发被风吹的凌乱,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却永远那么明亮,他朝着何知秋挥手:“哥!下次见!”
何知秋朝他摆摆手,说了再见之后,回家快速泡了个热水澡。
奶茶店兼职好累……他哥知道会不会说他没苦硬吃啊?
其实这样忙碌着一天就过去了,很快,而且俞朗这个人也能有效缓解疲劳。
对方活力满满,甚至在结束之后还有点跃跃欲试的劲儿。
问他怎么这么兴奋,他咧着牙笑:“哥,今天好忙!可是赚的也好多!如果来买奶茶的人能一直都这么多就好了!!”
果然还是青春啊,何知秋听着也觉得没那么累了,对方像是多巴胺一样,很累的时候和他聊着聊着天就会不由自主地开心起来。
从浴室出来,看见莫池郁给他发的消息,是一张油画。
那张油画里画的还是他,是没有表情的,冷冷戴着黑框眼镜注视着油画外面的人的,他。
莫池郁接着问他喜欢吃什么味道的蛋糕。
他看着油画,觉得惊奇,这种程度的话,早该出名了吧?
于是慢吞吞的打字,脑袋里还是油画里的自己。
怪不得说自己像神父呢,他自己看着这幅画都像是从耶稣手里拿出来的。
不过他想了一会儿,自己喜欢吃什么味道的蛋糕???
他想不太出来,他并不常吃蛋糕,于是就让对面随便做,顺便问了一嘴怎么会做蛋糕。
对方直接发了语音,听声音对方心情应该不错:“我为了找灵感去学过一段时间的烘焙,咖啡馆有时候也需要一些小甜品吧?对了,我家里正好有柠檬,你吃过柠檬蛋糕吗?”
何知秋干脆也发语音过去:“没吃过,但在美国的时候看过别人吃柠檬咸风派。”
“那你第一次吃的柠檬蛋糕就是我做的,我的荣幸。”
莫池郁擦着湿发,他刚洗完澡,和何知秋说两句话忍不住又想画画了。
对方真是他灵感的缪斯,只要说上两句话,他心里的灵感就无限增大了,可能是很开心的缘故,他连画上都带着明媚的色彩。
一块柠檬小蛋糕从他的画纸上出现了,他很满意,这种明亮清新的颜色他很久没有使用过了,重新拿起今天画的何知秋,看了一会儿画纸,没忍住把两张画都粘贴到墙壁上。
他是第一次给别人做蛋糕,以前都做着给自己吃的,因为他老师给他提的建议就是,美食也能激发人的灵感,而甜食能让人感到心情愉悦。
那段时间他试图在手臂上刻画,顺便割腕自杀。
后面学了烘焙好一点了,开始搞喷漆和学习纹身,用丙烯马克笔在手上画画,遮住那些未完成的丑陋伤疤。
那幅在手臂上的画没有完成,他就被医院发现带走了。
血淋淋的手臂,他并不崇尚暴力美学,后面发现这样也产生不了灵感就放弃了。
可能他是要和人多接触呢?
于是就有了这家咖啡馆,有了每周换一次的画。
他一开始非常期待有人可以注意到画作,注意到右下角那个小小的Y。
他在前台泡咖啡,默默注视每一个人从有画作的靠墙桌子坐下又起身离开。
除了一开始入座的时候会扫两眼,其他时候几乎对他的画熟视无睹。
后面他开始为客人画速写,围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却都是无趣地加微信,说喜欢他,对他一见钟情了。
对皮囊的一见钟情多么了无生趣,他后面渐渐不怎么来了,回到以前生活的那样,把自己困在画室一整天。
他不满意的画作家里放不下了就会直接送往画廊卖掉,那些残缺品还不如被当成商品,他一眼也不想多看那些令他感到恶心至极的画作。
可是竟然有人收购了他的画,还想联系自己?
他当然很开心,这说明就算是他不满意的画,也还是能有人从中看见自己的才华。
对方却说让自己给他当枪手,他会给他丰厚的报酬。
他恨不得给他头上来一枪,当枪手?这两个字和他的名字摆在一起他都嫌晦气。
直截了当的拒绝之后,画廊里的画的收购者基本都是买回家当装饰品用的。
真是无趣至极。
无趣到他都尝试自杀了。
用血液作画,那次画出来的东西还算过得去,但是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虚弱,他画着画着开始困了。
也就是钟点工来清理的时候才发现他一身狼藉地倒在混着颜料的血里。
后面他开始锻炼了,本来都不准备吃饭了,那段时间他瘦的脱相,后面锻炼和吃饭养回来了。
画画的时候睡着灵感就断了,这还不如杀了他。
所以身体健康开始被他重视起来,也开始三天两头地在咖啡馆画一次画。
每天早上给咖啡馆门口放上一朵玫瑰,然后要么离开要么进去画会儿画。
本来他不准备再来了,因为他实在是没什么灵感,这种枯竭的感觉让他快要发疯了。
但是,瞧瞧他发现了什么?
一副极具攻击性的皮囊,但周身气质柔和,不笑的时候看起来生人勿近的很,对视后对方静静看着自己,等自己画完了去找他说话才展露笑颜。
他第一时间就觉得很感兴趣,这世界上让他感兴趣的东西太少了,他几乎立刻嗅到了灵感的味道。
让他意外的是,对方居然认得他的画,还说期待看见自己更多的画作?
他不想让他失望,看见美丽的事物难过他也会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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